肉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市动监局历来高度重视肉类卫生监管工作,一直把肉类检疫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阜新市肉类卫生监管领导小组,制定肉类卫生监管方案,狠抓检疫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加强产地检疫监管,实行源头管控,保证出栏、出售畜禽健康质量;强化屠宰检疫监督,保证出场肉类卫生质量;加强市场肉类卫生监管,保证上市肉类卫生安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屠宰、运输、经营、加工、储藏等环节的检查,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经营、加工病害畜禽产品的地下窝点。从年初到现在,无一例肉类卫生安全事件发生,有效保证了我市上市肉类卫生安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动监局高度重视肉类卫生监管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阜新市肉类卫生监管领导小组,局长张荣文任组长,副局长苏德维任副组长,局监督科科长和市动物防疫监督所4名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肉类卫生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动监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全面加强肉类卫生监督管理。
二、加强动物产地检疫监管,实行源头管控。
产地检疫工作是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是屠宰检疫的基础,是肉类卫生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市动监局高度重视产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地检疫工作。一是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印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产地检疫工作氛围;二是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452号文件规定,统一产地检疫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高和降低收费标准;三是以畜禽规模化饲养场(户)为切入点,以抓好畜禽经纪人监管为重点,市、县、乡、村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进产地检疫工作实施;四是将产地检疫工作任务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积极推行报检制与巡查制相结合的产地检疫工作模式,切实做到对出栏、出售的畜禽到场、到户实施临栏检疫。截止5月末,全市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社会散养户达到90%以上。
三、加强屠宰检疫监督,保证出场肉类卫生质量。
全市共有7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牛羊定点屠宰场、1个大牲畜屠宰场、2个家禽屠宰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及县区动监部门分别在全市的11个屠宰场派驻监督人员常年驻场监督,负责入场查证验物和屠宰检疫监督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对屠宰场的监管,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市动监局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各个屠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入场检疫严格查证验物,对无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无免疫耳标、证物不符和不健康的畜禽禁止入场屠宰,严禁屠宰场门前补检和异地检疫;严格按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辽宁省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做好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工作,做到检疫、检验与屠宰工作同步进行,切实达到检疫到位,屠宰同步检疫率达到100%,检出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加强农贸市场肉类监管,保障上市肉类卫生安全。
为保证人民吃上放心肉,市动监局高度重视市场肉类监管工作,采取落实责任市场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加强肉类市场监管。一是成立市场肉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场肉类检疫监督工作方案》和《市场检疫监督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二是对负责市区20 个封闭农贸市场、11 个露天农贸市场、8个早市肉类检疫、监督的9名工作人员,按市场分布划定责任市场,并按时间段规定责任人的工作时间,同时加强对市场检疫、监督人员考核,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三是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抽出4名监督员,组成市场肉类检疫监督检查组,由所领导带队,每天对各肉类市场进行巡回检查,检查检疫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依法对经营未经检疫和漏检肉类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市动监局肉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对肉类市场经营状况进行抽查;五是为便于社会监督,将市场检疫监管人员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肉类经营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以上措施的实施,规范了肉类经营者行为,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肉类卫生质量得到保证。
五、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动物卫生违法案件。
年初以来,市、县两级动监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畜禽及畜禽产品饲养、屠宰、运输、经营、加工等各环节的检查,以打击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拒绝强制免疫,违法从事饲养、生产、运输动物及其产品,无检疫证明经营、加工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经营、加工病害肉的地下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