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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生态文明:本溪林业10年改革发展探索的轨迹

转自agri.com.cn

    引言:
  辽宁是中国北方集体林产权改革的试点省,本溪又是辽宁林改的试点市。能够成为试点,既源于本溪丰富的森林资源,更源于这个老工业城市对林业发展问题的先知和超前。从1998年起,本溪立足实际、敢为人先,在全省率先开始并逐步深化“山林变法”,使本溪农民较早地拥有了第二块责任田,为广大山区农民找到了持续增收的路径。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经过10年探索和努力,本溪构建了农民与山林和谐共生的财富观念,搭起了本溪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框架,使保护生态前提下的林业发展模式成为本溪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动力之源:唤醒茂密而沉寂的山林
  从欢喜岭到东营房,从八里甸到铧尖子,如果你来自城市、来自平原,穿行在本溪的农村,最大的惊喜就是那漫山遍野、连绵不绝、蓊蓊郁郁的山林,时而是风姿绰约的天然林,时而是挺拔俊秀的人工林,满目绿色、满目生机。绿意葱茏表现了这个地区生态环境的美好、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本溪市森林面积目前达到92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486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居全省之首,达到73.5%。
  而对那些世代生活在山沟里的农民,因为司空见惯,茂密的山林也许不意味着美和诗意,但它意味着水土保持,更意味着巨大的、可以永续利用的财富。多年来,这份财富却沉睡着,广大林农守着金饭碗,却过苦日子。
  本溪森林中86%是集体林,与国有林不同,它们不仅是山区生态建设的主体,还应该是群众脱贫致富的潜力所在。但长期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权责利不清,经营机制僵化,集体林业发展缓慢。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本溪的集体林已是千疮百孔,该管住的没有管住,该放活的没有放活,卖木材的钱都用在村里的津贴和接待费,集体林成了“干部林”。名义上村民人人有份,实际上既没有经营权,也没有收益权。
  集体林资源因而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一是森林资源发展难。村集体无力搞发展、个人不愿造林,森林资源长期得不到提高;二是护林防火难。村民对集体林漠不关心,一度出现“山上着火、群众观火、干部打火,领导发火”的尴尬局面。三是发展产业难。苦于产权不落实,集体无力投入、群众无法投入,外来人不敢投入,资源长期荒废和闲置。四是维护林区稳定难。产权模糊导致纠纷不断、干群关系紧张,形成了“你砍我砍大家砍”、少数人护林、多数人毁林。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集体林就要不断地减弱减少,其内在的经济价值得不到实现,生态逐步恶化。
  而对于本溪的农民,山林正是他们致富的希望所在。本溪作为山区,山多地少,人口居住分散,耕地有限,被称为“八山一水一分田”。1.3亩多的人均耕地只够种点口粮田,依靠耕地,本溪农民根本富不起来。而本溪农民人均占有林地16亩,除了间伐木材,林上林下都是致富的源泉。各界形成共识:本溪农民致富,潜力在“八山”,希望在林下。同时,“八山”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不仅会充分发挥“ 八山”的作用,同时对“一水一田”的保护作用也是很大的。没有“八山”作支撑,“一水”要枯竭,“ 一田”要荒芜。所以在本溪农村,抓住了“八山”,就是抓住了主要矛盾。
  无论是出于生态保护还是为了农民的增收,本溪的林业经营体制都在呼唤着一场改革。但改革的阻力也是明显的,一是农民自身的惰性,使他们对改革缺乏认识,山林归大家,自己家也可以随意弄点柴禾烧;二是乡镇村干部,是“干部林”的受益者,动了林子,就自然动了自己的“小金库”;三是林业系统自身,担心林子到农民手中引起滥砍盗伐,担心削弱自己对于森林直接管理的权力,更担心与原有政策抵触,因而动力不足。
  就在改革与否、路在何处的关键时刻,1998年年初,王克明就任本溪市林业局局长。这个生长在山区的农民儿子非常了解本溪农民和山林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土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已运行了近20年,林业的改革却止步不前,说明了林业进入市场更受到制度和观念的制约。只有深化林业制度改革,调整农民在林业当中分配和占有的格局,构建具有战略性、可操作性的框架,使长期守着森林仍遭受贫困的农民分享到占有和经营森林资源所获得的收益,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生和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998年春天到夏天,他们开始到各个乡镇摸底调查。轻车简从,白天上山看资源,晚上坐在农民的炕头上,探寻林业的发展之路。农民们说:“林子说是集体的,其实村民很少管理,见到谁砍木头,和咱也没关系,谁得罪那个人?”山林能否搞点经营?“不能,都是集体的林,种完了也不知是谁的?”。
  八里甸子镇大南沟村因为搞了点山林折股联合,每户每年能分个几十元、百来元钱,农民对林子就比较关心。蓝河峪乡的造林大户潘德友、张淑兰多年荒山造林,因为林子不让砍,只有投入,没有收益,积极性受到了影响……“林不归我,我不爱林”,“利不连我,我不营林”,“责不罚我,我不护林”,这就是针对当时现状的生动总结。
  改革是必须的,但改革必定有风险。全国没成型的例子,林业的属性决定他们不可以摸着石头过河,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在当时主管林业的副市长姚和松的支持下,他们亲赴福建三明市、湖南怀化这些林业改革示范区,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让他们意识到:一定要在保护资源和发展经济的双重需要上找到结合点。   是一种天降大任,还是一种注定的缘分?此后,本溪林业部门“山林变法”的大戏就责无旁贷地推行起来。虽然他们深知,林业产业是个见效慢、周期长的事业,林业改革是个操作难、风险大的过程,但秉承着“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自觉心愿和务实长远的政绩观,他们选择把林业体制改革作为整个林业工作的突破口,并为此殚精竭虑、一往无前。
  要把那些名义上属于集体实际上谁也不属于的山林交到农民手里,要把破坏“八山”的人变成开发建设“八山”的主体,这就是注定要发生在本溪山乡的改革大手笔!由于林业改革的复杂性、系统性和渐进性,这项工作一做就是10年,至今还在不断深化进行着。
  初次涉水:农民有了第二块责任田
  1998年秋天,本溪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吹响了建设林业强市的号角,本溪市的林业工作从此走上了不平凡的道路。
  在生产关系的诸要素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最为重要。建设林业强市要突破本溪林业发展的瓶颈,就是要解决集体林的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
  那么复杂而繁重的任务还要靠整个林业队伍的协同作战。这时候的林业战线,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长期的自给自足、小富即安,形成了严重的依赖和惰性,县区的各自为政、分散管理难以保证改革的整体推进。
  如何有改革的动力?
  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林业管理体制出现这样的变化:实行采伐限额年度拨付制度。由原来采伐限额5年一定、一层不变改为由市主管部门代市政府逐年下拨,并根据县区管理情况逐年调整。筹集林业发展基金,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林业系统自筹100万元、森林资源转让和“四荒”所得的50%及省水源涵养林建设资金作为林业发展基金,用于建设林业强市重点项目;县区乙种育林基金的20%上缴市林业主管部门,用于低产林改革等补贴。开展“兴林杯”竞赛,调动各县区政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每年投入资金以奖代补,强化了各级政府领导对林业的发展的重视。本溪的林业队伍,被一种新的工作状态所激活,为一项崭新的使命而整装待发。
  他们意识到改革的成败最需要农民的支持,他们坚信:在集体林权改革上,要依靠农民、要相信农民,只要对农民有利,对发展有利,他们就会积极参与。
  1998年秋,他们在两县和郊区,以村为单位,一共确立了十几块试验田,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手法。有的组建股份合作制林场或合作林场,把集体林按村民人数折股,发放股权证,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每年经营利润的30%给股东分红,使农民可以获得利益,关心起山林。有的推行山林的管护承包和经营承包,将集体林承包给农户或联户实行管护或经营;采伐森林实行利润分成,农民在山林内从事多种经营,收入归己。有的把低产劣质林通过公开招标,将使用权、经营权、所有权转到个人手中。
  改革如同甘雨,浸润着广大农民因多年远离山林而漠然的心。远山的、近山的、大部分集体林的经营管护权归属在广大农民手里,爱林、护林、营林的积极性全面高涨,初步达到了“山有主,主有责,责连利”。
  改革的一个试点村当年对近1.7万亩集体林公开承包。几个月时间,没有盗伐林木的,原来常看到的林业公安的身影再也见不到了;由于村里发展多种经营,原有22群羊因面临林牧矛盾当年就剩下4群。
  市县共同商议给造林大户政策扶持,允许在自己造的山林里实施透光抚育,帮助解决采伐限额,减免一些费用。潘德友从1983年起在荒山造的1800亩山林终于可以见到回报了,第一批合理采伐就赚了20万元,自己盖起了小楼,还为村里修了条路。带动整个乡的农民都抢着去种树,后来他所在的河峪乡个人造林都造到坡地、沙滩地里去了。
  1999年,本溪的集体林改革进入全面的强力推进时期。很快,全市组建125处股份合作制林场和合作制林场,经营体制得到改变的林地面积681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的72.6%;参加林业改革的农户达到9.2 万户,占农民总数的61%。经营权、管护权的流转,使大多数农民可以在山林之上得到一块致富基地;“ 八山”真正被解放了。
  之后的几年,本溪林业循着健康的渠道发展,实现了兴林富民的初衷。农民护林积极性高涨,自发到自己的承包山护林防火,制止乱埋滥葬,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石质山、零散荒山、灌丛、“四旁 ”及超坡耕地成了本溪农民新的造林空间,全市造林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造林占全市造林的80%以上。到2003年5年时间,全市共完成造林96.8万亩,其中2000年以来每年超过20万亩。同时,本溪农民在山林里拥有比承包土地更为宽广的空间,利用山林营造的生态环境和市场需要,发展了干鲜果品、食用菌、中药材、林蛙、山野菜、森林旅游、木材生产加工等7大主导产业,非木材业占到林业总产值的80%。
  初步的探索证明了改革的正确与必要。但本溪林业局领导班子没有满足,没有停步,他们思考的目光又透过苍茫的山林,投向远方。1998、1999年起步的集体林改革在当时无疑是先进的,但他们在实践中又敏感地发现,当年的改革办法伴随着农民经营山林又产生了新的不适应和束缚。在本溪参与集体林改革的 9万多农户当中,有一半农户进行了林下产业的开发,这同时意味着另一半农民还没有觉醒。真正让本溪的农民都拥有林下的致富空间,存在着资金、技术和市场问题。但这似乎不是问题的根本,产业的发展对林业的经营体制又提出了新课题。
  但前5年的“试水”,毕竟走出了本溪林权改革的第一步,趟出了一条北方山林如何在保持生态的基础上实现产业壮大、经济发展的路子。对发展的探索、对民情的了解、对政策的把握使本溪林业人有了更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作为中国北方林业改革的先行者,为他们自己同时也为我国全面推行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找寻了方向。2003年,本溪市林业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又被国家人事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评为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破冰之旅: 解放山林,解放农民的思想
  就在本溪市林业局酝酿第二步的改革时,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发,这给他们带来了精神动力和必胜信心。2004年,他们随省厅和市领导两次到福建考察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认识到先一步的改革使农民只有管护权和部分经营权,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无法流转、变现和抵押,特别是村集体时常侵犯农民的利益。2005年春天本溪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作为辽宁省集体林改革的试点市,通过分林到户,让本溪的农民拥有开发经营山林的自主权,正所谓:“改到深处是产权”。时任市长的李波在全市动员大会强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需要。”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首先是巩固确认,对以往改革中划定的自留山、承包山和依法流转、群众没有异议的山林,予以确权发证,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其次是完善提高,彻底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这是改革难点。通过“回头看”,把问题梳理出来,妥善解决林权纠纷,纠正违规流转,完善、规范或提前兑现承包山合同。再次是继续深化,明晰产权,这是改革的关键点和落脚点。对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及改革中收回的集体山林,一步到位,明晰产权到户。主要形式是家庭承包、分林到户,部分少林村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简单地说,原来是你的林子还是你的,原来属于大家的林子现在具体落实给个人了。绿色的林权证,加上30到70年的承包期,这对广大林农来说,就是最好的定心丸。
  经过3年多的林改实践,本溪的基层干部深有感触地说:林权改革要比土地承包复杂得多。由于林地分布在乡村的沟沟坎坎、不像土地便于掌握,户外户内工作量都相当多。同时,集体林除原来的自留山、承包山和个人承包造林外,还有经营承包和管护承包,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林权情况复杂,争议较多。林改,无疑就是在村组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利益调整。此番本溪林业部门不是单兵作战,而是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充分依靠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在全面地发动、宣传和培训之后,林改工作队进村入户,各村经过调查摸底,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一村一策的原则,制定村级林改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讨论。东营房乡民主管理到了一村一个方案的程度,他们不搞一个模式,在制定村方案时,多次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全村老百姓在讨论方案过程中,提了很多意见,一共研究了7次,在各村讨论方案的时候,都是高票通过。桓仁满族自治县川里村分林到户,村民先是同意将村里的林子按7个居民组分成7个部分,由各组联户承包;3个月后,村民觉得这样不行,又在各自的组里实行林权到户,这样日后即使经营需要,也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实行联户。
  在集体林改革实践中,本溪市注重梳理和解决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拿出了既符合上级政策、又符合村情林情的处理意见。对以往少数人管护承包面积过大的,采取提前兑现分成的办法予以解决;对自留山面积与四至不符的,一律以四至为准;对以往转让、承包暗箱操作、群众意见较大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纠正;对村组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林权纠纷的,裁决后再予处置;对林牧矛盾突出的,通过建设畜牧养殖小区等方式予以解决等。
  到2006年底,本溪市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使本溪林区长期以来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得到解决,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这一举措恰逢其时,我国在福建、江西、辽宁同时推行集体林改革的实践,林业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和纽带,它的发展走向既要适应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时代特点,又要为广大林区农民解决持续增收的问题,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兼顾了这两个方面的要求。踩准了工作节奏、把握了林业发展趋势,本溪市成为北方推行林权改革的代表,省内外不少同行前来取经学习。本溪林业部门审时度势,又在做深入的理性思考。集体林改革绝非是“一分了之”,把林子交给农民手里,还要继续出台配套措施,形成外部环境,促其用好用活,而不是闲置、浪费,更不能低价流失。他们用一年多时间筹备,2007年起,多管齐下,力保林业改革落到实处:
  鉴于全地区的森林经营分散,经营单位由原来的298个改变为15万个,需要政策上的相应调整,做到活而不乱,他们报请省林业厅批复,明确了适应改革需要的森林采伐限额分配与管理、育林设计、审批、验收等事权;规范了中幼龄林抚育、低效低产林改造、大径材培育、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果材兼用林培育、林地复合经营等森林经营类型,制定了适合市情、林情的森林经营技术规程等。这些政策为林农现阶段如何利用森林资源适度采伐提供了依据;
  为了方便农民用活林业资产,他们还初步建立了规范的林业资源流转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金融支持体系。全市建立3个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兼有公共行政服务、林权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木林权交易、林业科技法律信息咨询、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等职能。这些措施为林农落实了处置权,为其实现资产流转、升值打开了通道。紧接着,本溪市政府转发了人民银行和林业部门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文件,还出台以林抵押贷款的贴息政策;
  根据林农意愿和立地条件,县、乡逐级编制以林下药材、山野菜、果材兼用林、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等为主的林地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到农户和山头地块。同时出台资金补贴政策,实施按亩补贴的政策,推动林农积极种植树木和发展林地经济。
  林权改革解放了山林,也解放了农民的思想。由于林权改革充分行使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成功检验了乡村民主建设,使农民的民主意识空前高涨。那些头脑活跃的智慧型农民率先领悟到大山给他们创造了美好生活的机遇,开始从春种秋收的耕作者向森林经营者转化,盘算着种树的回报年限、林下多种经营的收益。今年,共有近百户农民凭着手里的林权证,总计拿到了998万元的抵押贷款,通过融资和投资,本溪的林农开始与山外的市场对接,参与了现代经济循环。
  人与自然:山林成了农民永远的财富
  这些年来,围绕着本溪市的林改,不断地产生具有轰动效应的题目:“伐木工成了导游员”,“农民工返乡种树”等。这些事实印证了集体林改革给本溪林业增长方式和农民增收方式带来的巨大变化。
  与南方的林业发展模式不同,由于北方的无霜期和生长期短,林木生长周期长,经营林木见效慢。资源的独特性和生态区位特点,决定了林业产业发展的点子必须打在林地的开发利用上。全市80%以上的农民在承包的林地上规划了产业项目,仅2006年就建成各类产业基地26万亩,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广大林农也由过去的“不敢投入”转变为“舍得投入”,去年林权所有者用于种植中药材、山野菜等林业产业的投资近亿元,林业产业多元化投资体系已经建成,广大农户像侍弄“一分田”那样精耕细作“八分山”。
  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四平乡巨户沟村,全村412户村民中,有348户村民利用天然林的郁闭度,大面积人工种植林下参,每亩收入可达10万多元,靠养参,村里涌现出许多十万元户,甚至百万元户,林下产业甚至成为这里村民的主要财路。人工栽植的人参进入深山,经过几年野化生长,品性可与野山参媲美,一土篮就能换回一台“桑塔纳”。
  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感到林业生产力的巨大潜力呢?
  山野菜的林间种植、林蛙的林下散养,也都给农民带来巨大的利益。相比而言,砍树赚的钱太少了。而把山林当作温床、当作平台,因地制宜选一种或几种适合的品种来发展,简直就像聚宝盆一样,可以永续利用、持续增收,还能作为传世之宝,福及子孙。这个理儿啊,本溪农民可算看清了!
  不仅林下是他们的“聚宝盆”,林上还有他们的“摇钱树”。在以伐木为主的年代,谁都没有想到本溪的干坚果会在21世纪火了起来,以红松、核桃为主的果材兼用林,板栗、榛子等干坚果经济林,成为林区群众致富的好产业。红松是当前干坚果中最抢眼的一个树种,树龄20年以后进入盛果期,平均一亩红松果可卖400元,60年后树木可以采伐。如果进行果枝嫁接,可使红松提前10年结果。现在,全市已经有红松果材兼用林50万亩,并有相当大的潜力供人们发展。山核桃的资源储量全市也有30万亩,通过疏伐改造促进核桃结果,就能建成果材兼用林。果仁加工企业的建立,为干坚果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促进了干坚果产业的发展。桓仁县木盂子镇的一个加工厂,专门加工红松果,销往国际市场,不仅企业有效益,还带动当地农户100多人就业。今年仅林冠下发展红松就达到15万亩,是往年的10倍以上。   几年来,本溪林业着力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增加经济林比重,加大森林抚育和改造力度,大力发展林药、林菜、林粮、林果间作等复层异龄林,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全市每年营造的红松、落叶松混交林及用材林树种与刺龙芽、山野菜、中草药混交林的面积都占当年造林总面积的80%左右,提高了林地的使用率和生产力,实现了林业长、中、短期效益的有机结合。全市木材产值比例也由“十五”初期的31.6%降到22.5%,实现了由生产木材和经营木制品为主的林业经济向生态经济型林业经济的转变。如今本溪已形成七大林业主导产业:干鲜果品、食用菌、中药材、林蛙、山野菜、森林旅游、木材加工。围绕“七大主导产业”,制定了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规划了“林业生态经济发展区带”,到目前,全市干坚果经济林达到99.8万亩,林下药材63.3万亩,山野菜14.8万亩,速生丰产林88.5万亩,林地集约经营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27%。
  在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集体林业改革还为森林资源培育注入了强大动力。植树造林热情倍增。在改革政策的推动下,本溪市非公有制造林迅猛发展,比例达到98%以上。10年来,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140 万亩,平均每年造林近20万亩,造林质量也明显提高。封山育林成效显著。山林承包到户后,群众自觉封山育林,杜绝了无节制的打柴和满山放牧的现象,全市累计封山育林560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5.8%,郊区137万亩森林实施全面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顺利实施。集体林改革明晰了山林权属,再加上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促进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全市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22.5万亩,其中完成国家级退耕还林工程6万亩。科学营林成为自觉行动。农民自觉采取先进营林技术,引进优良树种,加快低质低产林改造步伐,采取见缝插绿、补植改造等方式提高森林质量,加大果材兼用林、混交林的培育力度,千方百计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有了保证。他们把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资金及时发到农户手中,加之产权明确到位,增强了广大农户责任心,全市462万亩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和321 万亩地方生态公益林得到了有效保护。
  毫无疑问,在本溪农民从山林里获得更多的时候,正是本溪山林生长力最为强劲的时期,本溪林业的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交相辉映,均步入良性循环阶段。本溪市现任市长冫工瑞对此的概括就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青山绿山。”
  “十年树木”。历史会有很多的十年,但过去的十年,对于本溪世代静默的山林具有特殊意义。这里悄然进行的一场革命,更改了森林的属性与定位,使山林与农民之间形成了互动友好的关系,山林更加蓊郁了,农民不再愁苦了,而无形和有形的财富就在这里出现和升值。那么,就让本溪连绵不绝、绿意不断的大山永远记得:过去十年里本溪林业人为建设本溪的生态文明所付出的激情与冷静、坚毅与执着。就让山林里升腾着、环绕着永久的希望,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本溪农民和森林和谐相处、生生不息,享受着越来越幸福、越来越富足的乡村生活。
  本溪市林业“十五”期间取得十大突破
  ●后备资源取得突破性增长。全市累计造林99.4万亩,完成了资源恢复性任务,步入发展提高阶段。
  ●林业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开展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经验。
  ●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形成了各类产业基地达到300万亩以上。
  ●林业经济迅速增长。林业经济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全市林业社会总产值由2000年的21亿元增加到40.17亿元,增长了96%。
  ●农民人均林业年收入明显增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了2367元,较2000年的1600元增长了47.9%;林业人均年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由49.6%增长到58.9%,增长了9.3个百分点。
  ●非公有制成为林业发展的主力军。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占95%。
  ●封山育林成效显著。封山育林达到560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总面积的56.9%,对郊区的137万亩森林实施了全面封山育林。
  ●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462.8万亩国家公益林和320.9万亩地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控制森林资源的不合理消耗。“十五”期间年采伐限额35.8万立方米,较“九五”期间55万立方米,每年减少资源消耗35.4%。
  ●林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加大了优、新树种的引进力度,开展了森林立体经营的研究,探索并总结了林地经济发展的若干模式和技术标准,促进了林分结构的优化,提高了森林资源的质量和综合效益。开展了本溪数字林业建设项目。
  相关数据:
  ●本溪市森林覆盖率目前达到73.5%,位居中国北方各市前列。
  ●到201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95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58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5%以上,林业经济增加值达到农村经济增加值的50%以上,农民人均涉林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稳定在60%以上。
  ●七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速生丰产林、封山育林、绿色通道、“三北”防护林、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
  ●七项重点林业产业建设工程:速生丰产林、干坚果经济林、林下种植业(山野菜、中药材等)、种苗花卉繁育、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七大主导产业。
  ●森林的生态价值相当于其林木价值的10-15倍。本溪市森林资源的林木价值约180亿元,其生态价值至少达到2000亿元。

关键词: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木盂子镇,兰河峪乡,东营房乡,河峪乡,四平乡,食用菌,花卉,中药材,野菜,林蛙,木材,落叶松,果仁,坚果,林木,药材,中草药,开发,山参,山核桃,板栗,核桃,榛子,果品,人参,养殖,种植

张海浪      辽宁日报
转自agr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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